多地商品房拟取消公摊,专家深度解读

多地商品房拟取消公摊,专家深度解读

原宜元 2024-12-23 未命名 8 次浏览 0个评论

近期,多地提出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这一变化是否意味着取消公摊呢?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为我们解答疑惑。

湖南省衡阳市已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这意味着什么呢?按照通知,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开发商在销售前必须公示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以及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相关信息。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表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公摊成本会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中去。不论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只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总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变化。

举个例子,假设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200万元,套内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是2万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则是2.5万元。这意味着,虽然计价方式不同,但购房者最终需要支付的金额是一样的。

事实上,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已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关于套内建筑面积,它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则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认为,不同楼盘公摊比例不同,购房者可能并不清楚,容易产生面积纠纷。按套内面积计价,可以提高透明度,让购房者清晰地了解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但如果仅按套内面积计价,也可能导致出现开发商降低公共部位建设标准、部分购房者产生不需要承担公共部位责任的错觉等诸多问题。

虞晓芬建议,可以在售楼部现场和产权证上同时标注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解决公摊“糊涂账”问题;同时,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价格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价格。

刘琳表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以避免公摊过大、测量过程不清晰等问题,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住宅品质,把公共部位设计得更加集约高效。在总价计价基础上,同时增加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可以使消费者的购房成本更清晰,有利于购房选择。

(新华社)

(注:由于技术限制,我无法插入或修改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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